兰州一60岁律师 因介绍法官贿赂获罪
来源:兰州晨报作者:仇建萍 张鹏翔本报讯(通讯员仇建萍 首席记者张鹏翔)4月25日记者获悉,经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对一名律师作出有罪判决。
现年60岁的蒋立功原系平川区一名律师。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蒋立功在代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期间,为了让承办法官(另案处理)尽快将案件执行结案,承诺给法官好处费。该法官在收受贿赂款4.8万元后给了蒋立功8000元,蒋立功将执行来剩余的108000元赔偿款转交委托人,并收受委托人感谢费5万元。案发后,蒋立功积极退赃。鉴于其认罪态度好,法院一审判处蒋立功犯介绍贿赂罪,免于刑事处罚。邮件订阅律师、法律新闻【点击进入订阅】,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律师、法律信息! 黑呀! 至于没,为了这点:lol 现在的执行正常程序根本推不动,就二个方法:1、送钱;2、去闹 免予处罚的原因不是因为认罪态度好,而是为了防止把法院掀个底朝天 执行庭我就没见过一个好人 回复 4# 就这一次
兄弟,你是个明白人。 这就是现实社会,律师没办法,律师要吃饭啊! 这案子太怪了,执行回来10万元,当事人给法院4.8万元,给律师5万元,这当事人也太大方了吧?最后自己剩2千? 一共15万6千元,法官拿了4万,律师拿了5万8,当事人拿5万8,,有点太黑了,怪不得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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