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lykilin 发表于 2013-6-10 22:29:06

“只有敢于让渡利益的人,才会寻得更大的利益。”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楼主说得是实话,将为人处事道理讲得浅显易懂。

freelykilin 发表于 2013-6-10 22:33:29

回复 37# tonyxu007


    :)

布丁lynn 发表于 2013-6-10 22:56:07

回复 1# 律师梦飞翔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博主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shizhixuantj 发表于 2013-6-11 11:23:26

这和个人性格有关,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样的

zhangjunhua2008 发表于 2013-6-11 16:18:47

律师梦飞翔并非比很多人更聪明,更勇敢,只是我目标明确,目标明确,是因为我无路可退,选无可选,律师,几乎我最想做而又唯一能做的职业,我有什么权利不全力以赴,殚精竭虑,哪怕灰头土脸,遍体鳞伤?

我想我已经知道该如何做了。谢谢梦飞翔!谢谢学法网!

lpbcupid 发表于 2013-6-11 18:12:09

写得不错,楼主文笔可以,也深谆关系厚黑学,有前途,加油吧

hebin 发表于 2013-6-11 20:57:15

我只能说   娃哈哈娃哈哈

bruce-- 发表于 2013-6-11 21:39:02

膜拜!!!对我有很大的鼓励和启发

wan123456 发表于 2013-6-12 12:14:03

:handshake

w398806691 发表于 2013-6-12 15:27:39

这压根不是写给刚入行的年轻人的,对于根本没有案子可做的年轻人来说,这些都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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