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lykilin
发表于 2013-6-10 22:29:06
“只有敢于让渡利益的人,才会寻得更大的利益。”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楼主说得是实话,将为人处事道理讲得浅显易懂。
freelykilin
发表于 2013-6-10 22:33:29
回复 37# tonyxu007
:)
布丁lynn
发表于 2013-6-10 22:56:07
回复 1# 律师梦飞翔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博主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shizhixuantj
发表于 2013-6-11 11:23:26
这和个人性格有关,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样的
zhangjunhua2008
发表于 2013-6-11 16:18:47
律师梦飞翔并非比很多人更聪明,更勇敢,只是我目标明确,目标明确,是因为我无路可退,选无可选,律师,几乎我最想做而又唯一能做的职业,我有什么权利不全力以赴,殚精竭虑,哪怕灰头土脸,遍体鳞伤?
我想我已经知道该如何做了。谢谢梦飞翔!谢谢学法网!
lpbcupid
发表于 2013-6-11 18:12:09
写得不错,楼主文笔可以,也深谆关系厚黑学,有前途,加油吧
hebin
发表于 2013-6-11 20:57:15
我只能说 娃哈哈娃哈哈
bruce--
发表于 2013-6-11 21:39:02
膜拜!!!对我有很大的鼓励和启发
wan123456
发表于 2013-6-12 12:14:03
:handshake
w398806691
发表于 2013-6-12 15:27:39
这压根不是写给刚入行的年轻人的,对于根本没有案子可做的年轻人来说,这些都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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