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kaokp 发表于 2014-4-30 13:40:15

回复 49# 扯蛋

我确实没有仔细读你在这里的回复,因为我还停留在上次你在如老师帖子里的内容。你说的对,我回复的内容可能应该在当时的那个帖子里更合适,发在这里确实有点。。。,刚仔细看了你以前的帖子,言辞犀利直率是你的风格,虽然有的难以让人接受,但是还是言之有据,一针见血。可能是我误会了,其实我就一毛头小伙,毛毛糙糙的。。。好吧,争论到此结束,:) 前辈你大人有大量。

如是我见 发表于 2014-4-30 19:38:10

回复 44# 扯蛋


    “扯蛋”兄弟,你误会了。你没发现后来我的话都是自嘲和玩笑吗?你没发现我的那个回应你的帖子下载感谢你吗?虽然我不会被你打击就不写下去,但你也提醒我也可以写点别的。所以真的需要不同意见。感谢不同的声音。希望兄弟看到

如是我见 发表于 2014-4-30 19:41:33

回复 47# 魏演


    谢谢兄弟的谬奖!咱们再律师群里可以交流

如是我见 发表于 2014-4-30 19:56:35

回复 45# sikaokp


    兄弟,无论如何谢谢你,其实没必要去争论,我当初也是气愤失态了,现在早已释然。何况这世界需要不同的声音,何况做事只求本心!再次感谢你

zhouyou800912 发表于 2014-5-1 23:44:00

总结的较好! 学习了

幽云十六州 发表于 2014-5-3 10:11:14

学习了!确实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小细节!

yqc3808 发表于 2014-5-4 15:57:15

很有指导意义,感谢啊,先留个脚印

skyliang1983 发表于 2014-5-4 23:06:01

回复 1# 如是我见


    请问楼主,能加个QQ好友以后交流下吗?我是广东这边的律师,QQ 1047**000,想多向您取经呢。

uwcome 发表于 2014-5-5 13:01:32

感谢如老师 辛苦咯
感觉这些都特别实用哈 收藏了 32个赞~

chenyizhou 发表于 2014-5-5 15:14:51

回复 1# 如是我见


   真心和楼主交个朋友,一起交流心得。本人也想出来做律师,我的Q“752796167,注明:学法网。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查看完整版本: 如是我见的“干货贴”之一:民商事办案的经验、得失、风险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