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eek
发表于 2014-9-17 11:20:10
牛逼人士 赞一个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17 15:32:59
楼主说自己固定收入每月5300,实习九个月靠自己买了A5。。。。居然没有任何人稍有质疑。当然有些东西很难证伪,楼主还说自己参加公益活动、参加电视台录制节目、送法下乡。。。。很明显有些东西没告诉大家。哪天我把自己的越野车发上来,也大谈执业的经验和人生理想,说不定也有大批人点赞的。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17 15:34:46
楼主能透露下,楼主父母是做什么的么?楼主如果不做律师就赚不到这些钱吗?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17 15:37:44
哎。中国现在的实习律师太需要激励了。
yxr86
发表于 2014-9-17 22:30:49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17 15:34
楼主能透露下,楼主父母是做什么的么?楼主如果不做律师就赚不到这些钱吗?
父亲事业单位上班,母亲退休。
5300工资是不用缴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每个月是稳定的,当然前提是你有这么多业务量的情况下。
至于业务量至于多出的部分可以提现也可以留到以后,提现那就要按照规定交税。
还有疑问么?
yxr86
发表于 2014-9-17 22:50:32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17 15:32
楼主说自己固定收入每月5300,实习九个月靠自己买了A5。。。。居然没有任何人稍有质疑。当然有些东西很难证 ...
当你谈到这个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已经偏离了理解的航道。
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目的是给大家一些实习期的借鉴,以及个人的看法。
但你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你所看到的并不是经验,是什么你比我更懂。
至于你带上你的越野车,豪房等等写点你的东西,那是你的事情。
只不过,衷心祝你能够写出一点东西来。
我相信,在学法这个论坛,别人在意的并不是你的外表,而是你的经验。
外表是你的,你不可能给别人,但经验是可以借鉴的。
当你莫名把任何一个人当做你的对手或者是比较对象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输了。
这一辈子,人最重要的就是生活。
一个人真正的对手是自己,不错很多方面你是比别人强。但是强过别人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说在某些方面你比别人高出一等,但学过法的人心中都有一种埋在心里的概念。你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人人平等,你的心理有没有把自己置身与大众呢?不置身与大众你怎能了解当事人案中之苦?
所以人的对手,就是自己,超越了自己你才是生活的强者。
至于你是强是弱,请对号入座!
仁河
发表于 2014-9-21 20:27:03
雪下梅开 发表于 2014-9-16 20:15
不是同一个案件可以吧,做鉴定人的时候不做律师,做律师的时候不做鉴定人都不可以么??
不是就某个案子来说的,而是就律师职业来说,它不允许兼任其他职业的。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21 20:40:48
yxr86 发表于 2014-9-17 22:50
当你谈到这个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已经偏离了理解的航道。
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目的是给大家一些实习 ...
没别的意思啊。你继续。我只是对学法网这么多人没一点质疑精神感到遗憾而已。是弱是强,对号入座的话。那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强。没有可比性。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21 21:14:13
yxr86 发表于 2014-9-17 22:50
当你谈到这个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已经偏离了理解的航道。
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的目的是给大家一些实习 ...
楼主你说了一大堆,到底想表达什么呢。感觉你逻辑不太清楚。你之前说月收入6500,大部分收入都用来交际,实习九个月,突然提了新车,没人质疑才不正常。其他收入没交税,这也能拿到网上来说。在网上晒经验,还怕别人质疑?另外,我绝对没有和你比较的意思,请勿要对号入座。
yxr86
发表于 2014-9-21 21:17:07
珞珈法学 发表于 2014-9-21 20:40
没别的意思啊。你继续。我只是对学法网这么多人没一点质疑精神感到遗憾而已。是弱是强,对号入座的话。那 ...
你都这么强了,我还能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