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蛋 发表于 2015-4-24 13:08:00

yxr86 发表于 2015-4-24 13:03
扯蛋哥这么急着走?回来喝杯酒啊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MKK2015 发表于 2015-4-25 08:35:58

学习了,多谢!:)

10wktao 发表于 2015-4-25 19:29:10

学习了,但是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
1、事业单位某些人员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么?但是那个办法适用范围是全体工作人员是否恰当?
2、年休假的话,不是一定要给的么?即使职工不申请的话,那么单位不安排的话,那么应该是主动给3倍工资。虽然操作起来是另外一回事,但是这样明文将不合法的情况写出来,真的好么?还是真的出现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会认为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

yxr86 发表于 2015-4-26 20:25:15

10wktao 发表于 2015-4-25 19:29
学习了,但是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
1、事业单位某些人员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么?但是那个办法适用范围 ...

回答: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不属于公务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但现实操作中事业编制的员工待遇比一般员工要好,因这个单位情况比较 复杂,所以我并没有将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的,以及劳务派遣的分的 很细。

2、你说的这个问题十分对,但是给事业单位服务,要记住了,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他们所有的工作不是为了工作而去工作,而是为了能够给领导汇报而工作。至于风险点,我们只需要做出充分的提示就可以了,至于如何选择是他们的事了。所以,我在意见书的提到的很多东西是他们单位的要求,并不是我主观意识。

g7710 发表于 2015-4-27 04:14:26

学习中学习中

liusage 发表于 2015-4-27 07:26:40

年休假这个基本不会有问题。。一般没休得话单位至少要求写个自愿放弃。。因为这种小事扯筋基本上劳动者是亏了,下家那边肯定基本要背调的。。。除非以后变成劳动者的卖方市场了,否则比较难

liusage 发表于 2015-4-27 07:30:58

制度设计主要得看针对的群体是谁,有的放矢,否则经济上不划算,而且落不了地的。而且实际操作中也会有一定灵活性。比如我再单位上班炒股,偶尔迟到早退,。hr也给我算得全勤。。

liusage 发表于 2015-4-27 07:46:08

yxr86 发表于 2015-4-26 20:25
回答: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不属于公务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但现实操作中事业编制的员工待遇比一 ...

现在加班工资,年假啥的流行这种整法:lol比如华为的奋斗者协议,用期权啥的折抵加班费

yxr86 发表于 2015-4-27 13:13:25

liusage 发表于 2015-4-27 07:46
现在加班工资,年假啥的流行这种整法比如华为的奋斗者协议,用期权啥的折抵加班费

现在很多劳动方面的事情国家也是无法解决的,你说的华为就是这样,他大多数员工都是劳务派遣,涉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话说到底,其实劳务派遣这个规定有什么用?其实国家早就想取消了,但是看看华为,中信,移动,联通这些大企业,要是真把劳务派遣给取消了,他们还怎么办?到时国家的税收又从哪边来?

所以,刘哥那句话说的对,有的放矢。很多时候,在这方面法律只能参照,有些时候并不适合于现实的操作。

swtdj2008 发表于 2016-12-5 16:06:06

感觉这个工作应该是机关办公室负责文字工作的人写的,怎么还需要律师出法律意见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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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法律意见书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管理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