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r86
发表于 2015-7-22 21:13:17
liusage 发表于 2015-7-22 19:18
祝你成功啊,,
当然这样办貌似是刑事案件风险代理啊,,而且6%的营业税已经出去了,,你还是怕对 ...
当然怕耍赖了,这个东西没有保障的,肯定要做好预防
wangzhifu0
发表于 2015-7-23 00:20:40
很好很强大,看人下菜,我觉得楼主一定能办成。
江南牧童
发表于 2015-7-23 08:31:25
大哥,我对你的佩服真是滔滔江水啊
yxr86
发表于 2015-7-23 10:01:19
江南牧童 发表于 2015-7-23 08:31
大哥,我对你的佩服真是滔滔江水啊
为何?
江南牧童
发表于 2015-7-23 12:10:42
前面收6000,后面开口收50万你也真是够胆大心细的,在我们这里,办理取保候审也就万把快而已,而且涉嫌的罪名比你这个严重,哎,真是人比人要死,货比货得扔啊,哈哈
MKK2015
发表于 2015-7-24 15:36:15
学习了,多谢楼主分享:)
yxr86
发表于 2015-7-24 16:06:23
江南牧童 发表于 2015-7-23 12:10
前面收6000,后面开口收50万你也真是够胆大心细的,在我们这里,办理取保候审也就万把快而已,而且涉嫌的罪 ...
这个看地区和个人吧,前面收6000我跟家属说明了 只是侦查阶段的会见费用
闫泽红123456
发表于 2015-7-26 08:51:02
看完以后我觉得这不是斗殴(双方一边最少也得各2个,这一边才一个可以从这里找突破)啊,就是一个故意伤害轻伤。可以取保。到了检察院哪里其实也可以酌定不起诉啊。你其实可以找主持人做公诉和解。
东江土匪
发表于 2015-7-26 09:01:14
跟主持人无关好不
yxr86
发表于 2015-7-26 13:15:57
闫泽红123456 发表于 2015-7-26 08:51
看完以后我觉得这不是斗殴(双方一边最少也得各2个,这一边才一个可以从这里找突破)啊,就是一个故意伤害 ...
你觉得要是能和解的话,还会到现在这个地步吗? 说是斗殴,无非就是强加一个罪名而已。
再说,和解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在公诉阶段和解呢?
和解无非就是赔偿,而对方只是轻微伤,连轻伤都构不成,再者你觉得主持人缺钱吗?
所以,在中国,很多事情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律师不包庇犯罪,对于嫌疑人的权利应当积极争取。但国情复杂,所以争取的手段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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