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律师因酒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南都讯 记者 门君诚,2016年5月1日21时许,律师刘某酒后驾车行至桂丹路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诉至南海法院后,刘某获刑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该案成为佛山市首例律师醉驾案。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醉驾获刑属于故意犯罪,刘某“知法犯法”,将因此面临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据悉,若因醉驾获刑,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证交所负责人的注册或资格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好了,以后警察又多了一项干掉律师的技能:L 忧郁的摩羯 发表于 2016-5-24 10:40
好了,以后警察又多了一项干掉律师的技能
身为律师,知法犯法,他这种人会致其他的无辜交通参与者处于危险中。 酒驾入刑,刑事犯罪还能做律师么?:lol 各地都有!基本上零容忍!这些人就是自信心爆棚了。喝个酒你得瑟啥
为了省出租车费:lol:lol VAVA 发表于 2016-5-24 10:47
身为律师,知法犯法,他这种人会致其他的无辜交通参与者处于危险中。
说得对,他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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