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代表公权力且重在以理服人,抒情散文不合适吧,文采有,场合不对
判决的依据只能是国家法律法规,少与宗教、政治沾边,离不离婚是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顾及小孩只是权衡之计,这样使用宗教语言,也得看对象和当地的人文环境,如果当事人是信佛教的呢?如当事人信天主教,你要用佛教典故;会怎样?如信伊S兰教的呢?那就要出大事了!至于政治,请回头看看文革期间的判决书就知道为什么了!最后有必要说的,作为简易程序的案件,不可能每个案件都这样写,至少可以说明或估计这个法院人均办案不到100件的法院。
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这还是判决书?
还引用圣经,会不会太扯。缺乏文书的严谨性。适合电视剧操作
人生之哀,莫过于有婚不能离,还他妈得看朋友圈鸡汤文艺。
文笔虽美,怎奈何根本没逻辑,孩他妈重演现实中狗屎悲剧。
我想知道,双方当事人第二次闹到法庭了,决定离婚这一刻有没有心情去听这么温馨的大道理?当事人到底什么反应?
这个法官的判决书让我看醉了
确实跟我们常规的判决书不同!但并不是一无是处!
虽然判决书应该客观严谨,但是我觉得在实际的操作中,判决书中加入一些思考与感悟,或许更加能够打动当事人,让当事人容易去接受去反思。
只争一年 发表于 2016-6-26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注意法言法语。。离开法院太久,是不是现在判决书不用不用给庭长或分管副院长核发了?
我也认为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