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实在太丑,希望被拐卖
小明上个礼拜发了一篇《检察官教你在与药家鑫、马加爵、林森浩在一个宿舍如何自证清白》,结果后台就有童鞋又给小明一个题目,非要小明回答!好吧,答就答!不过为了发泄下宝宝的小情绪,我要晒他们!他们就是@帅帅帅起丑爆了和@孟乐!文/黄埔检察(huangpujiancha)御史书童
他们的题目是这样的:
一个丑女长得很丑一直嫁不出去希望被拐卖,一天晚上中午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觉得她太丑要把他放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气的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
问题:
1: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罪?属于犯罪中止还是既遂还是未遂?
2: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的做法是否构成赠与?
3:丑女能否合法取得车辆所有权?
4:若绑匪抛弃车辆而去,丑女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
5:若丑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把车给丑女,丑女是否构成犯罪?属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又或是其他?
第一问:首先明确一点,不是有绑架行为就可以构成绑架罪。就好比如偷东西不一定就构成盗窃罪一样。
绑架罪根据刑法239条,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也就是说绑架罪主观上要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被绑架人为人质。
本案绑匪是以出卖为目的的绑架,结果遇上丑的还想退货,退不了货气得只能自己一走了之。这么实诚的绑匪真是难得,所以不是勒索财物更不是作为人质,不是绑架罪。
绑匪本来就是以拐卖妇女为目的而实施的绑架行为,自然是构成拐卖妇女罪,虽然拐了丑的,但丑女也是妇女啊!还是算是既遂。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 要件。通俗来说,就是刑法条文规定的构成犯罪的要件你都满足了,那就是既遂。既遂和未遂主要在量刑上有区别,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绑匪已经完成了上述的“绑架”行为,当然算既遂了。
第二问:不是赠与。赠与是两个人的事,你情还得我愿,你给我发红包我还可以不收的嘛!首先绑匪又没说车送给你了,丑女也没说我要了,赠与当然不成立。丢钥匙可能只是把车借你,也可能纯粹只是想砸你个臭不要脸的,所以别想多了。
第三问第四问可以一起说:我的地盘我做主,你自己的东西,你可以随便丢,就是这么任性!车是绑匪的,他当然可以不要,只要他有不要车的表示和行为,那么这个抛弃行为就有效,车就不是他的了。这在法律上叫做抛弃导致物权的消灭。因为所以丑女当然可以通过先占取得车的所有权。
这里有人会问了,这个车登记了的呀,就这么随便可以抛弃?
没错,就这么随便!因为车再高级,也还是动产,普通的动产所有权的取得转移以占有为准,不像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只是,因为车还登记在绑匪名下,即使所有权属于丑女,但第三人是不知道的,所以发生纠纷或其他问题,车还是默认属于绑匪,如果发生了什么侵犯了丑女的所有权,丑女只能找绑匪索赔了。这在法律上叫机动车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五问:不构成犯罪!人家都丑成这样并单身狗这么多年了,还要追究她犯罪,你们还是不是人?
“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这不是暴力威胁,而且这种威胁一点震慑也没有,根本不能造成对方任何的心理强制力。不娶你,你就有能力拿我的车?哪来的自信?当然不可能构成犯罪。
开玩笑,绑匪分分钟可以把丑女弃尸荒野,就因为丑,然后丑女就这么取得了气势上的压倒性胜利了?然后就可以强迫绑匪做一些事了?逗我呢?不被打成他妈都不认得已经是万幸了好吗?
换个角度,假如是美女说了这句话,你们还会觉得美女是犯罪吗?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
来吧!还有更奇葩的题目吗?学法网APP,法律人必备(进入下载) 写的真好!!
写的真好!! 第一问有问题,绑架罪是缩短二行为犯,有出卖的目的绑架得手就认定既遂,不考虑是否索要金钱和事后放人
题目没有交代是以出卖为目的,不构成绑架罪但是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很牵强https://bbs.xuefa.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47.png
我们刑法老师就举过这个例子!https://bbs.xuefa.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
这个绑匪到底想干嘛,题目真心没交代清楚
哈哈,以前只当个笑话看,学法以后居然还能分析出这么多法律问题https://bbs.xuefa.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39.png
哪个眼睛看到以出卖为目的的绑架?看到第一题解释就不需要看了,渣文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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