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净身出户的或许是王宝强?
作为一名客观理性的法律人,我是不会参与宝宝离婚的八卦内幕讨论的,孰是孰非我也管不了,不过还是免不了咸吃萝卜淡操心,如果离婚了,王宝强这些年的钱,可怎么分呐?文| 御史书苑 御史书童
今天一觉醒来,刷朋友圈,发现突然多了许多王宝强的信息,而且这个“宝”字的宝盖头还是清一色的绿色。
再刷刷才发现,原来王宝强发现自己的老婆居然和经纪人鬼混上了,然后英勇的宝宝顿时化身神探,一举踹开那扇掩盖着正在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大门,从此昭告天下,本宝宝要离婚!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表示很震惊,虽然关我毛事,但是看到这么狗血的剧情,还是好开心好振奋好想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当然,作为一名客观理性的法律人,我是不会参与他们八卦内幕的讨论的,孰是孰非我也管不了,不过还是免不了咸吃萝卜淡操心,如果离婚了,王宝强这些年的钱,可怎么分呐?
据说,女方正是趁王宝强拍戏的时候与经纪人鬼混的,一想到宝宝在外辛苦赚钱,隔壁经纪人就趁虚而入给他戴帽子,现在离婚了,王宝强还得从自己拍戏的片酬中分一半给女方,广大粉丝群众一下子就替王宝强表示委屈,这不是欺负小王便宜隔壁老王吗?
不过,从法律上来说,事实还真就这么残酷:
第一,无论是谁赚的钱,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本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老公在赚钱期间老婆干了什么或者谁干了什么。
第二,无论夫妻谁出轨造成离婚,不论出轨多少次,也不论出轨的对象有多少人,更不论出轨的对象是不是人,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上仍然是一半一半。即使倾斜也倾斜不了多少。而且即使闹到法院,在财产分割上法院还必须得照顾女方权益,这是婚姻法明文规定的。
第三,夫妻离婚,想让出轨的那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个损害赔偿既可以是精神赔偿,也可以是物质赔偿!
不过对方需满足这几个条件之一:一是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三是有家庭暴力,四是遗弃虐待家庭成员。
王宝强的老婆马蓉虽然给他带了绿帽,但是她却没有与宋喆同居,所以理论上,宝宝是不能要求物质损害赔偿的,只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在我国,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按目前来看,大多数也就是几万块钱。对王宝强这种身价的人来说,可能也就一顿饭钱。
但是,马蓉却说王宝强有家庭暴力,这可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要求赔偿的事由,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王宝强在法律上,还是落了下风!
第四,这时候就有人说了,反正都是王宝强自己赚的钱,王宝强可以事前转移财产!
咳咳,还是兔养兔奶依芙了,如果不这么作,王宝强最差也就分一半的财产,虽然委屈,但也勉强当做用花钱的心疼来代替自己戳瞎双目的冲动。
可如果他要敢转移财产,那么这种情形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说不定到头来,净身出户的反而是王宝强。
而且你以为你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吗?你们想想王宝强的经纪人是谁,就知道转移财产的想法有多愚蠢了。
总之,虽然目前王宝宝好像在道德上占据了制高点,但貌似要真的离起婚来,他还是要免不了再伤一次啊!
好吧,虽然有点负能量,但衷心祝愿各位都能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自唱一首,不要喷我,反正骂我我也不会挂出来的。)学法网APP,法律人必备(进入下载) 是他老婆转移财产,拜托
https://bbs.xuefa.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
:time: :( 新人
有道理 作为客观的法律人 静静得看着微博上愤怒网友的评论分析法律问题https://bbs.xuefa.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19.png
如果真这样判的话,那么除了马宋二人,全国人民都不会从这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 法律的发展完善,应努力的向着符合人心正义的方向!期待以后会越来越好!
法律有他的局限性,他不能完全预测未来,做到事事公平公正。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