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力量2
发表于 2017-1-20 12:12:24
嘉祥小韩韩 发表于 2017-1-19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过了司考就代表具有一定的实力了,招考单位再限制条件,难道是认为司法考试选拔不出合格的法律人才,如果更 ...
要求过司考,司考只是条件之一
眼镜妹
发表于 2017-1-20 12:40:42
长风L 发表于 2017-1-19 1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员额制改革之后,别说助理,就连部分检察官和法官都被剥夺检察权和审判权了,沦为了司法辅助人员。
换汤不换药,还是那批人马干活,只是招的临时工多了而已
b仔
发表于 2017-1-20 12:49:56
lily2lee 发表于 2017-1-19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助理,过司考,剩下就是机遇加机智啦!
没过司考连助理都当不到
尘埃飘落1989
发表于 2017-1-21 00:56:08
全日制全日制,不要小三!条件限制太严格,与法检离职潮对着干,走的走,想进的进不来,法院的前途堪忧
54zwl
发表于 2017-1-22 11:03:52
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符合2017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4zwl
发表于 2017-1-22 11:04:31
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计算。新录用人员参加职前培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需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要在助理职位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如要选任法官、检察官,可以参加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并在基层院任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人均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人均收入一定比例。
54zwl
发表于 2017-1-22 11:05:43
最后,这个截止日期是17号,江苏省省考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为21号,后期冲上去不少人了
54zwl
发表于 2017-1-22 11:07:13
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符合2017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嘉祥小韩韩
发表于 2017-1-22 19:36:37
神奇力量2 发表于 2017-1-20 1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求过司考,司考只是条件之一
那是不是还要限定高中必须是重点,重点高中都考不上,智商太低了,不配考大学,更不配考公务员。
嘉祥小韩韩
发表于 2017-1-22 19:38:19
神奇力量2 发表于 2017-1-20 1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求过司考,司考只是条件之一
那是不是也要限定高中必须是重点,重点高中都考不上,智商太低,不配考大学,更不配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