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7-29 17:15:57

他在某次接受一个朋友的咨询。刑案,嫌疑人是他朋友的亲人。后来他朋友委托了另外个律师a作辩护人。办案过程中,这朋友也对a有所想法,转而常常向他咨询。当事人对a也颇有微词(技术层面而已,非a的职业道德所致),服刑结束后,被告人和他聊起a ,他极力说了a的不是。被告人问“我知道某点问题上可以作为借口找 a退费,你说可以吗?”他说可以。“退多少合适?”“看你想法咯。”于是被告人去投诉。。。。之后,大家懂的。
从此,起码我不会和这样的律师打交道。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7-31 14:26:30

下次有机会聊聊律师的知识构成和专业化。老样子,尽量说亲身亲历和例子,不谈看法。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7-31 14:38:32

这次趁着有一点点空闲,说件听来的灵异事件。听来的,不知真假。
有次去一县城开庭。一亲戚说他亲戚的灵异事件。此地现在的法院是新建的,灵异事件发生在老法院,现在一开发成楼盘。一商品房住户的孩子以前在地上捡了个法锤。入住后他们那房子闹鬼,主人常常半夜和鬼对战,看不清摸不着。对战时主人很清醒,但就是看不到鬼的样子。多次之后,一家人不敢在那住了。我亲戚说,那主人现在在卖房子。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7-31 14:39:58

我听了倒是不信,呵呵了事。

hblmcdh 发表于 2017-8-11 00:24:10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7-31 14: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听了倒是不信,呵呵了事。

能加个微信吗?

sdfghj112 发表于 2017-8-12 01:29:41

   楼主,经常看你的贴,觉得你对案件的分析很到位很准确,现我有一案想请教下:
    我委托人(原告)分两次借款共3万元给被告,原告每次都是部分现金支付、部分微信支付借款给被告。被告出具两张借据给原告,借据是原告打印好的填空式借据,但借据上的借款金额、签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日期由被告填写并盖上其本人指印。在出具第二张借据时,原告叫被告拿出其身份证放在借据上用手机拍下。
    我接受委托后,将两张借据、拍有被告身份证的借据(从手机打印出来的)、微信支付凭证及原告向被告追款的录音作为 证据提交法院,但开庭时,被告父亲(被告不出庭)说:原告告错人,原告提交的借据上的被告身份证号码及被告当时借款出具的身份证的号码、地址与被告父亲当庭提交被告身份证的号码及地址也不同(身份证有一个数字不同),并否认:不存在借款事实、原告与被告不相识、微信也不是被告的。
   现法官说被告主体不适格,叫原告撤诉,否则驳回起诉。我想如下方案,不知可行,望指点下:
      1、报警,说被告伪造身份证诈骗,但原告不想这样做。
      2、、申请指印鉴定及申请被告出庭对质,让法庭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
      3、按法官的意思,撤诉,以被告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及地址重新起诉,说当时被告笔误写错一位身份证号码(但对方手里已有拍有被告身份证的借据,这个说法好像有点说不通).同时申请指印鉴定,但可能被告说,原告第一次起诉时提交的“拍有所谓被告身份证的借据”,已证明借款人是另有其人,就是原告第一次提交拍有所谓被告身份证的借据中这个 人,这样 该怎么办?
       那该案怎样操作好呢?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8-12 12:50:18

sdfghj112 发表于 2017-8-12 0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经常看你的贴,觉得你对案件的分析很到位很准确,现我有一案想请教下:
    我委托人(原告) ...

你的委托人是否确认被告身份证的真实性,借条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签名的真实性?
可以发律师函或通知被告, 你方将举报他伪造身份证,或涉嫌诈骗,并告知法律后果,看被告怎样反应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8-17 07:05:06

还有两月,执业就满四年。第四年是相当重要,并且也一定是我执业生涯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我在积极求变,谋求转型。第一季度创收的下滑,让我有些怀疑是不是步子迈早了。总算略有小成,4月和6月各签了一ipo 和重整。忙碌之余,也在思量、掂量这样的小成绩在转型期算不算平稳,所以也不敢放下之前的常规。挺过这段繁忙时间,再开一帖聊聊相关。
这段时间也有一件执业以来算得上失败的民事案,虽然责任多在当事人,但我也略有失误,起码提醒业务做得不非常充分。已经提前上诉,估计会发回重审,也意味着再次收费。

霜的哀伤 发表于 2017-8-17 10:29:59

好文章,我一口气看完,期待楼主继续发文。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7-8-26 08:40:50

近来在忙转型期开始真正意义上的两件业务:lpo ,我只是作为辅助 ;另一件破产业务自己则作为主力。之所以把这两件业务当作我转型的始点,是因为他们是我有了转型想法并为之学习和潜伏后,自己签下的业务,收费也达到了之前诉讼案的“顶层”。它们属于我,于是我把它们当作我的开始。我在相关业务仍然缺乏经验,好在有相关业务的老手律师坐镇和指导:说到底,是合作。这种时候,我是不会介意分出一半律师费的。
我依然是那个小律师,万金油,常规案件也在研究,因为未来几年还不会脱离。特别是刑辩,它是我的热爱。
等破产案阶段性完成了,再写一篇新帖。说说我的经历和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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