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路上 发表于 2018-1-24 23:01:19

重磅!吴律师被停止执业9个月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正本)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规定的违法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在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的范围内从重处罚:

(二)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同时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涉案金额巨大的;

168861 发表于 2018-1-24 23:04:42

所以,言论自由得有限度!

ay156586392 发表于 2018-1-24 23:28:49

中国人从小就学习鲁迅,可学到大,发现鲁迅只是用来缅怀的。

小鹏在努力 发表于 2018-1-24 23:37:11

惹不起 惹不起 关键是没发个证据 即使是真的也搞死你

龙之黎明 发表于 2018-1-24 23:42:07

还是默默看看老舍的茶馆

上官囡囡 发表于 2018-1-25 00:11:18

他也真敢写啊!记得司考老师说腹诽没问题。真不满意,腹诽就可以了。写到公众号里就不妥了嘛!让年轻的下一代看到了就不好了嘛!还是要积极正面。及时国家和政府机关有什么不妥,有检察院啊!

gaolm 发表于 2018-1-25 01:01:06

杭州司法局真是脑残,反对国家立场跟大政方针的言论,这叫妄议中央,得用党纪处罚
真想抨击时政,得学左派,用马恩列毛言论,看着再难受,拿你也没招

小鹏在努力 发表于 2018-1-25 01:02:25

上官囡囡 发表于 2018-1-25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也真敢写啊!记得司考老师说腹诽没问题。真不满意,腹诽就可以了。写到公众号里就不妥了嘛!让年轻的下一 ...

青年人总会长大检察院?书是书 现实是现实

8961373 发表于 2018-1-25 05:54:50

看他服不服吧,不行,明年估计律师过不了年检

红鹤2012 发表于 2018-1-25 06:38:40

处罚较轻。应该吊销执照,严查司考加了多少分,取消司考成绩,永不录用。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重磅!吴律师被停止执业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