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环之心 发表于 2019-4-12 11:54:26

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也是要讲缘分的



此文为《从贵阳到北京,我的律师日志(连载)》的第10部分:

一直期待着尽快忙碌起来,机会也并不是没有。吃过午餐刚回到律所,接到一个电话,是以前一个案件当事人的朋友,想当面咨询我,关于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的委托事宜。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刻意把当事人约到律所面谈,当事人非常着急,希望下午立即与我见面。

权衡再三,我让当事人下午三点半到律所找我,并一再叮嘱,带上办案部门送达给家属的相关通知书,并携带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以为办理委托手续做准备,不管案件最后是否委托,我们都要有提前准备的意识。

当事人比约定的时间晚到了半小时,对于与当事人预约会面、赴约时间的问题,最好是宜早不宜迟。

当事人即使迟到,只要不是晚得太过分,我们还是要加以理解、包容,毕竟很多当事人都是第一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拜访律师,难免会对时间估计错误,确实是情有可原。

当事人到了律所,我先让当事人陈述案件情况,即使掌握的信息不那么全面,通过了解基本案件情况,有利于接下来的具体沟通和判断。

当事人告诉我,案件即将起诉到法院,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她丈夫在起诉书中排序第四,而在公安机关向公诉机关提交的起诉意见书中,她丈夫仅列第六位。也就是说,公诉机关变更了公安机关对她丈夫案件中角色定位的意见。

早前在贵阳接触过较多类似的案例,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与控方、法院展开博弈,从而获得相对平衡的处理结果。

听了当事人对案件的介绍及对案件的期望后,我对案件作了简要分析,包括对案件程序的分析、走势的预测,并介绍律师需要做的工作及辩护策略。

当事人迫不及待地询问费用,报价是一次法律咨询极为关键的环节,根据整场谈判的效果,结合当事人的预期及支付能力,作出适当的报价,当事人才更有可能委托律师。

当事人听完委托代理方案,似乎有些犹豫,一时间举棋不定,我让她回去考虑。对于案件是否能委托,已经做了所有能做的,至于结果,就顺其自然吧。

我一直认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也是要讲缘分的。律师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每个案件的咨询和每个当事人,余下的就交给当事人来决定,并看看双方的缘分。要委托的,无论经过多少波折,最后还是会委托;不委托的,你做再多的事,也是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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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ya 发表于 2019-11-28 17:48:37

楼主价格是不是报的太高了?:L

律师007 发表于 2019-11-29 14:46:49

当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当事人,是需要时间积淀的。

noll_zl 发表于 2019-11-29 17:49:56

什么诉求

爱而不得 发表于 2019-12-31 16:45:44

生命不息,司考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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