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惑 关于购房出资方能否主张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法条。
有没有什么条文是关于购房出资方全部出资则有权主张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吗?案子是关于所有权确认纠纷的,我的当事人是跟别人口头约定受让门面,但这个门面还没有买下来,而出让方在之前就有委托第三人帮忙购买门面,签订门面买卖合同的时候,是第三人签的,但房款是由我的当事人出的。我找了物权法的法条,但我师父说这个只是起诉的依据,要我找关于当事人出资与主张权利相关的法条。
各位大佬有了解的,麻烦指点一下迷津,万分感谢!
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肯定是受骗了 wuanjun 发表于 2020-9-23 13:48
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 ...
现在的情况是还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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