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dgz 发表于 2020-11-1 18:15:20

法考为什么知道法条,仍然做不对题?

1、案件的定性,涉及法律解释和事实解释。大多数情况下,解释者对于法律理解是没有分歧的,分歧主要是在于对事实的定性。比如那个2020.10.31的鸽子案。大部分对于动产买卖的交货和风险转移的法条理解,是没有问题的。分歧在于对于具体交货这个行为的解释和定性。把鸽子交给小孩,小孩没接住,飞走了,到底算不算合格的交货?如果算合格交货,那所有权和风险都转移给卖方(指定的人),则鸽子虽然飞走了,但所有权还是这个小孩的。反之,货物没有交付,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则鸽子仍是卖家的。
2、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应用型考试,法考其实考的主要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一定程度上说,是综合理解力。而综合理解能力,跟综合思维能力,社会阅历有着极大的关系,很多时候,是考情商,而非智商。有的人过于较劲,一根筋,看问题不全面,抓不到重点,则容易走偏。作文能力,是最能体现一个人情商的考试。尤其是议论性的作文,大逻辑套小逻辑,对思维的深度 广度 速度 逻辑性 有着极高的要求,所以,很多知名律师,是学中文出身。而仅仅懂法,不等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

rockman123 发表于 2020-11-1 22:50:19

那到底算谁的?

flyair8008 发表于 2020-11-2 17:52:07

反正我们那个年代的法学教育就是背概念 学西方法理理论 用处不大 案例接触的太少

一心想要往上爬 发表于 2021-8-9 21:15:11

和我想的一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考为什么知道法条,仍然做不对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