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xiaolu123 发表于 2020-11-16 21:04:20

追讨老赖公司失败案例,引以为戒



下午刚和法官沟通回来无果,发出内心的感叹是,法律看起来很美,好完善,好厉害,现实的应用起来许多都是摆设,没法用,用起来那个难比抓老赖还难。案子标的很小10万块,我刚拿证几个月,案子在实习阶段朋友介绍接的。因为第一个案子也很用心在做。但没想到赢了诉讼没赢老赖的各种逃避手段,赢了案子但执行下来可能很难,很挫败,所以决定写下来,引以为戒。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我的当事人是个小的车行公司,因为客户看中的车自己没有卖的,就跟大车行签订了个车源的协议,保证金10万元,在协议到期就归还,我当事人万万没想到那么大个车行最后因为投资失败一蹶不振还不起保证金了。协议没有约定违约金,协议保证金要在收到书面解除协议3个月内退。

诉讼前期准备:

让当事人去把解除协议给了大车行,但大车行不肯签收,让当事人偷偷录了音;把解除协议做了送达公正。去房管局、车管所查了被告公司的财产没有,保全公司的账户也应该没钱,为了节省费用还是没有保全公司账户(现在想想很后悔,说不定还有,反正就那点保险费,)股东有三个,两股东是同胞兄弟,另一个是大股东的老婆,老婆的股权是老公大股东转的,俩兄弟股东没有财产,大股东老婆才有房子。然后全部没有实际出资,但是我感觉没有公司混同的证据,就只诉了公司。(后来发现这是个错误的决定)

诉讼阶段:

立案后,大车行已经人去楼空,提供的两个股东的电话都没有接,我当事人不希望公告送达,想尽早开庭,于是我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的身份证给法院,法院去了身份证的地址把传票贴上。但是大车行还是没有来领取应诉材料,公告的开庭,我猜测估计被告会在开庭传票的时间来,果然真的来了,但公告开庭的时间已经改不了,拖延了3个月后才开庭。(后来知道这三个月大股东老婆和大股东离婚了。公司想办理注销没办成。)

开庭的时候俩兄弟股东来了,没有律师,从法官调解的态度我大概猜到法官判还10万元和利息是没问题的了。于是就懈怠的等待判决结果。也没有催法官出判决,没有查看被告公司的动向。还有一星期超审限了我才打电话问法官,法官说月底一定出判决了。判决出来以后大部分支持了我们的主张,违约金和律师费不支持,其实这个结果我也预料到违约金和律师费合同没有约定,即便拿出什么最高院判例,法官也不会鸟。

执行阶段:

拿到判决后我等到生效时间。本以为对方会为了拖延还款上诉,但是也没有,生效时间一到,为了追加股东我又上网查了下工商,大车行公司竟然敢注销了,在开完庭以后判决前就注销了。我心想那挺好,这理由更充分了,注销未经清算的直接追究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是其中那个大股东的老婆,唯一有财产的老婆又把股权转让回给他老公了,转让股权的登记手续是公司注销以前。我心里慌了,这下糟糕了,唯一有钱的股东跑了。

交了执行材料和追加被执行人的材料,这边法院追加被执行人是列在执行异议的程序中的,要审查追加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因此上周五开了听证会。听证的时候,那俩兄弟股东没来,大股东老婆来了,来了以后,气焰嚣张的甩出离婚证。说跟公司没关系,工商登记注销的责任承诺书也不是他签的,本来当时进公司做股东就是公司需要贷款,但是又没有职务就把他拉进来做股东,从来没有参与分红,之后注销公司以前的又把股权转回他老公的协议也是假了不是他签的。总之进入这个公司做股东虽然进公司做股东的协议是他真的签的,但实际上都是假的。法官对比了笔迹,确实存在很大差异。

听证完感觉情况不妙,还是回去研究研究写个补充意见,想跟法官反应这个公司就只剩下他老婆有钱,这个大股东是故意逃避债务把财产只登记到他老婆名下,但是当时房产信息都是托人查的,没有书面,然后决定周一上午去查了以后连同补充意见交给法官。

周一就是今天上午我查完了三个股东,大股东老婆的房子也已经在判决前卖掉了,剩下一个车位。想着在查查他们夫妻存续期间是不是就有这个车位了,可是那个离婚证我忘记复印了,于是打电话问书记员,书记员这才告诉我案子都结案了,周五上午听证完,下午就结了,结果是不追加这个大股东老婆为执行人。悲催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找法官说出心中的观点和疑问。做最后的努力。

和法官沟通,做最后努力

下午假装跟书记员说有新情况要亲自和法官说(这个法官后来我才知道是法院的副院长,去见之前打听到的,心里有些慌但还是决定试一试),书记员才给我安排上,不然估计院长不愿意见我。然后跟法官口头上罗列了我的理由,以探讨的语气问,如果这样的结果是合法的,会是一个法律漏洞,如果坏人利用这点,成立公司后,做了大股东,在公司注销之前把股权全部转给一个没钱的老人,而且这个转让是假的,就是工商做做登记而已,也没有实际性货币给付,岂不是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不是将引发不良的社会效果,而且这个股东的老婆也说啦,进来做股东自己是知道的,注销公司之前那个转回给老公的协议也是假的不是自己签名,那她还是股东,为啥不能追呢。法官答复我,法律漏洞多了去了,利用合法手段避税逃避债务还不多吗,法律规定什么逃避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撤销权之诉都很难实现,怎么证明是恶意呢,即便是这个案子里面,诉讼期间注销公司,又转移债务,又假离婚都很难认定为转移债务。而且大股东老婆实际上并没有持股,进进出出都是假的。好吧,我成功被院长说服了,走之前,院长语重心长跟我说,以后这种诉讼,直接把股东一起告了,先保全财产。我说我也想,可没有证据证明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怕被驳回要承担保全错误的责任。股东反告保全错误。院长笑笑说算是积累经验吧,你这案子确实也不好处理。但是那俩兄弟股东那么年轻不会永远执行不了。我苦笑,然后道谢以后灰溜溜回来。

下面是我对这个案件反思

1、没有将股东作为被告,像这种已经没钱的公司,股东也没有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被追加做被告是必然的情况下,一定要公司、股东一起告了,然后再保全股东的财产。即便一审判决股东不承担责任也没有关系,案件生效以后再赶紧在股东申请解除保全之前申请执行和追加股东做被执行人,我感觉法院应该也不会解除吧?(猜测)。即便保全错误,也有保险公司承担。不知道我这样的思路对不对?

2、消极的等待判决,没有催法官。早点出判决也不会这么被动。

3、为了给当事人省钱没有保全公司的账户,还是保全,免得以后后悔,犯罪保全费还是被告承担。

4、第一次做执行异议听证,追加执行人的审查程序很快结束,听证前应该要充分准备,把观点全部准备好都发表,不要等后面交代理词,有时候真的来不及。代理词法官也不定有时间看。

唉,现在不知道咋办,是提执行异议之诉,还是接受这个结果,只有兄弟股东俩人做被执行人。还有大股东老婆名下的车库,现在俩人离婚了,他老婆名下的车库若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不是也能执行。

决不充钱 发表于 2020-11-17 23:51:46

插眼

吾生也有涯 发表于 2020-11-18 17:12:52

我去年过了法考还没有做律师,也没有实践经验,我从我的角度提出个问题。
欠钱的是个公司,之所以能追到股东身上是因为没有履行完成出资责任,那必然要让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啊,这跟人格混同是两码事吧,怎么会因为没有混同而不起诉股东呢?
老婆的股权是老公转让的,你说三人全部没有实际出资,那说明老公给老婆的股权就是没有完全出资的瑕疵股权,老婆起码是应当知道,那她就应该在她的份额内承担责任啊。
我假设啊,如果在老婆将股权还给老公之前就把三个股东告了、房子封了,那是不是就能在老婆股权未出资的范围内执行房子了?

dongxiaolu123 发表于 2020-11-18 23:06:05

吾生也有涯 发表于 2020-11-18 17:12
我去年过了法考还没有做律师,也没有实践经验,我从我的角度提出个问题。
欠钱的是个公司,之所以能追到股东身上是因为没有履行完成出资责任,那必然要让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啊,这跟人格混同是两码事吧,怎么会因为没有混同而不起诉股东呢?
老婆的股权是老公转让的,你说三人全部没有实际出资,那说明老公给老婆的股权就是没有完全出资的瑕疵股权,老婆起码是应当知道,那她就应该在她的份额内承担责任啊。
我假设啊,如果在老婆将股权还给老公之前就把三个股东告了、房子封了,那是不是就能在老婆股权未出资的范围内执行房子了?

你只是从法条上理解,可能没看过九民纪要,还是最高院案例,还有公司法也没学透,是不是忘了公司出资期限没到,只有刺破公司面纱的情况,诉股东才可能股东承担责任。出资期限没到,只有到了执行阶段才能追加股东做被执行人,这个追加执行人的规定还算新的。你可以找找案例看看

吾生也有涯 发表于 2020-11-19 10:30:21

dongxiaolu123 发表于 2020-11-18 23:06
你只是从法条上理解,可能没看过九民纪要,还是最高院案例,还有公司法也没学透,是不是忘了公司出资期限 ...

你也没说没到期的事啊,当然就默认到期了。如果这样的话强行起诉股东并保全的话,就可能有一些不利的后果了,不过也比现在的情况好。
如果申请破产呢,那出资责任就加速到期了,那样起诉股东就没问题了吧,当然这样战线就长了。

勇敢的心2019 发表于 2020-11-19 17:38:28

写的很精彩!

积土成山 发表于 2020-11-19 22:24:00

拜读了,好文

sankutu 发表于 2020-11-20 10:12:26

起诉确实是能起诉的全起诉好点,保全给当事人讲清楚,交给当事人去决定比较好,这样律师不用责任

碎石者 发表于 2020-11-20 13:29:06

dongxiaolu123 发表于 2020-11-18 23:06
你只是从法条上理解,可能没看过九民纪要,还是最高院案例,还有公司法也没学透,是不是忘了公司出资期限没到,只有刺破公司面纱的情况,诉股东才可能股东承担责任。出资期限没到,只有到了执行阶段才能追加股东做被执行人,这个追加执行人的规定还算新的。你可以找找案例看看

公司都破产还能受出资期限的保护吗

吾生也有涯 发表于 2020-11-20 16:59:18

碎石者 发表于 2020-11-20 13:29
公司都破产还能受出资期限的保护吗

走到破产那一步,出资责任就加速到期了。我估计楼主可能是觉得走破产程序拖得时间太长,而且不一定能分到多少钱,所以就没走破产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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