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梁山
发表于 2020-11-20 12:13:49
淡淡绿茶 发表于 2020-11-20 12:08
还有一种可能,平时是好相处人,到这来当另一面
他已经把他的帖子删了,你不知道他辞职那时候刚来这里多狂,以为自己是司法部钦定的一样,全名张伟,山东企业跑业务的,今年被开除,单位也是破财消灾,给他二十万的赔偿金,这就是他每次发帖用特大号红色加粗自体的信心来源,这就是他得意忘形,见人就要怼的根本遵循。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11.png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2:47:38
东西梁山 发表于 2020-11-20 12:13
他已经把他的帖子删了,你不知道他辞职那时候刚来这里多狂,以为自己是司法部钦定的一样,全名张伟,山东 ...
哈哈,你这条疯狗,笑死我了,你不光心理有问题,智商也有缺陷啊,难怪一直考不过,哈哈。你删个帖子给我看看,你找找学法网有没有删除键,失败的废物。
来瞪大你的狗眼给我看好了。有点法律知识的都知道这是啥玩意。
来睁开你那250度的狗眼,看看,这是老子提出仲裁之前,追回的拖欠薪资。
2016年的工资兑现了,明后天去单位办理离职,真正的脱产备考了
https://bbs.xuef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8169&fromuid=1916537
(出处: 学法网)
经济补偿金没有谈拢,这才提的劳动仲裁,傻逼玩意。
请继续当狗,老子要继续学习了。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2:50:42
qhd7880236 发表于 2020-11-20 11:21
发泄压力的恶趣味
:lol:lol:lol 哈哈,这几条疯狗整个太饿,必须喂点骨头。
说点正经的,还要感谢你啊,这段时间一直按照你说的,有空就在熟悉法条,对于提高答题正确率,采分点,很有帮助,谢了啊老弟。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2:51:10
15130781618 发表于 2020-11-20 09:46
最高院的指导案例如果有时间在看看。
好的,记下了,谢谢啊。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2:53:44
淡淡绿茶 发表于 2020-11-20 12:08
还有一种可能,平时是好相处人,到这来当另一面
:lol:lol:lol,哈哈,有些人一直考不过心理扭曲了,见不得别人短期通关,他们不想想,有没有平白无故的成功,这是看到别人几个月几个月的了,有没有想到人家背后的付出,整天心理酸不溜秋的,心理都开始变态了,在论坛里到处咬人,幸好哥们我心理素质高,把狗叫当成音乐,把逗狗当成娱乐,哈哈
东西梁山
发表于 2020-11-20 12:53:51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2:55:48
wwwuuulll 发表于 2020-11-20 00:31
你活40,不知道红字是写给死人的吗
老弟,见谅啊,这个我知道,哈哈。这帖子写出来的目的,就是逗那几条疯狗呢,不然也是去咬别人,给他们个表演的地方,我也可以逗逗狗,两全其美的。:lol:lol:lol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2:57:53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3:02:47
Jl853460473 发表于 2020-11-19 21:09
对于无聊无趣的言论,回应就输了
:lol:lol:lol哈哈。
40岁之前搏一把
发表于 2020-11-20 13:04:33
we111 发表于 2020-11-20 04:03
楼主加油
必须的必,正在最后冲刺呢,你也加油,法考必过: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