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问的是,是否可以直接向其主张权利。我一直纠结于直接,我答的是刺破公司面纱,但是给予合同相对性, ...
衣服都撕开了:lol,债权人就直接面对股东了阿,所以能直接告
大宇宙哲学家 发表于 2020-11-29 02:18
题目看到,两人拿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去投资入股,换取收益,然而所得收益都是归两自然人,未归属于出资的公司,有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所以可以连带。
就是这么理解的,对错不负责
我是你这么答得 题干里有个细节,ab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当时我还在奇怪哪个公司股东这么傻,这不就不可能做出决议了嘛,要么两人都同意要么两人都不同意,现在想想其实就是告诉我们,甲公司只是ab的外衣,ab是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规避债务 金勇 发表于 2020-11-28 16:57
公司存在公司账薄与股东账薄混同
题眼是“直接”,我觉得如果可以正常还债,没必要寻求诉讼救济是吧,就像公司欠你账款,如果能正常还债,谁还高兴去烦诉讼啊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12.png 可以啊,ab股份占100%,在民商活动中以个人名义转让公司资产,个人财产和公司资产混同,债权人可以直接主张。貌似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没有看过司法解释。参照一人公司。 lydia0703 发表于 2020-11-29 11:19
题干里有个细节,ab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当时我还在奇怪哪个公司股东这么傻,这不就不可能做出决议了嘛, ...
我靠,还有这一手。。。。
必须可以连带 难道你们就没看到后面AB把股权无偿转让给了母公司嘛?明显就是抽逃出资,不知道你们哪来的财务混同?? 很简单的道理。股东乱拿公司的股权投资。债权人会感到不安的。如果有亏损,那么债权人请求公司和股东承担责任是如何法律规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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