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好事先生”意外殒命谁负责?
今天无意中听到老家县城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有点意思,跟大家一起分享讨论!一户人家因白事请了4个做好事的先生(虽为迷信活动,但在老家很普遍),晚上因烧煤取暖发生意外,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4先生做一场好事收费5000元,事故发生时,工作现场无其他人。请问责任如何判定?如何赔偿?https://appatt.xuefa.com/pic/20201217/1608207636035206_510.jpg?x-oss-process=image/watermark,image_cGljLzIwMTgwNTE5L29zc18xNTI2NzMwODUwODUzXzQ0M18yNjRfNzUwLnBuZw==,t_50,g_se,x_20,y_20
补充:事故原因应该是煤气中毒。 风险自担 在合同角度评价对受害方不利!从侵权责任来解析,主要考察对方有无过错? “承揽”?主家无过错,不担责。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烧煤取暖,导致煤气中毒的,风险自负。 是否有雇佣关系?主家即为雇主,是否对安全负有责任? 如加工承揽,属于意外;如雇工行为,则担责。 成年人自陷风险,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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