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贴子才是干货!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23 08:13
该挣的钱必须挣,不该挣的钱一分钱都不要。出神入化,这才叫良心。
兄弟,容我说句过分的话,你的问题显示你不贴近生活的,如果刚大学毕业好理解,如果毕业过年,建议转变自己的想法。你的问题真的不怎么像成年人说的
应该有2年的回避期吧
Sir就是这个 发表于 2020-12-23 20:08
应该有2年的回避期吧
公安没有
2012必过 发表于 2020-12-23 08:55
你这抠脚大汉别来取笑我了
晕,我怎么是抠脚大汉了,说正经的,有的话就算了,没有的话小女子就自荐下,
加油,爱拼才会赢
好
与你同在sir 发表于 2020-12-23 18:36
兄弟,容我说句过分的话,你的问题显示你不贴近生活的,如果刚大学毕业好理解,如果毕业过年,建议转变自己的想法。你的问题真的不怎么像成年人说的
我本来就显得年轻嘛,而且从来没败诉过。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23 08:06
如果你为了钱,而接受从刑警到刑辩的转变,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你的职业生涯充满荆棘坎坷。如果你不接受刑警到刑辩的转变,转而从事民商家事,我可以肯定滴说你前途无量。
没看懂您的这句话
楼主的辞职法律文书是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