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狗 发表于 2021-1-7 21:18:25

z360 发表于 2021-01-07 13:42
大家好,说“砍屌”的是我。
①刚刚已砍,虽无伤痕,但已履行承诺。
②砍不是剁,形式上的砍也是砍,没说要见红或者砍断。既然都是学法之人,要讲究个文字酌准与程度情节。未约定“砍”的程度,行为人可选择最轻的砍法。

当出现歧义时,你得按照公序良俗的方式履行,公众的意识里砍屌就是根除的意思。
所以,你是个言而无信的家伙。

终极学习王 发表于 2021-1-7 21:27:49

单方法律行为有违善良风俗,无效。

法之途 发表于 2021-1-7 21:31:28

z360 发表于 2021-01-07 17:00
说了已砍……

承诺重伤自己的行为无效!刑法学得不行啊,各位看官。

法之途 发表于 2021-1-7 21:32:25

delieguo 发表于 2021-01-07 18:14
好意施惠,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恶意毒誓还存在法律空白。2021民法典新增解释应予考虑!

首要考虑公序良俗

法之途 发表于 2021-1-7 21:33:37

法律绅士 发表于 2021-01-07 21:09
有法律思维,没白学

自始无效的戏谑,何来效力?

janet040306 发表于 2021-1-7 21:52:35

我要做见证人

郭峰108 发表于 2021-1-7 21:55:16

z360 发表于 2021-01-07 13:42
大家好,说“砍屌”的是我。
①刚刚已砍,虽无伤痕,但已履行承诺。
②砍不是剁,形式上的砍也是砍,没说要见红或者砍断。既然都是学法之人,要讲究个文字酌准与程度情节。未约定“砍”的程度,行为人可选择最轻的砍法。

你的屌已不属于你,属于所有2020法考人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29.png

今年的法考狗 发表于 2021-1-7 21:59:19

该合同明显违反公序良俗,故不受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不履行该合同只能从道德上谴责

BiLee… 发表于 2021-1-7 22:26:56

大家都学的很好,至少每个立论都能圆回来,都有点法理,看来吾辈仍需学习。

delieguo 发表于 2021-1-7 22:36:04

法考江湖风起云涌,从此多了位传奇人物-砍屌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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