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的小白
发表于 2021-1-11 09:59:54
法律-程序猿 发表于 2021-01-11 08:11
不要在这里害人
不好意思,上面的评论叙述的很清楚,我参加过不止一年的法考,只不过今年在只剩两个月接近放弃的时候另有契机努力学习没想到就通过了,纯属老天爷给面儿。事实如此,我主观上并没有害人的想法,而且经历根本无法复制,客观上也不可能害人。阁下觉得这点东西就能害人,是不是太过小瞧别人了?太过傲慢不是件好事
岩心spark
发表于 2021-1-11 10:06:06
这……表姐?是不是禁忌之恋比较刺激啊?
夕阳下的小白
发表于 2021-1-11 10:27:49
岩心spark 发表于 2021-01-11 10:06
这……表姐?是不是禁忌之恋比较刺激啊?
小时候不懂事啊,没有刺激,也没觉得禁忌,只觉得,在一起有些开心。
白大侠
发表于 2021-1-11 21:07:25
夕阳下的小白 发表于 2021-01-10 20:00
实不相瞒,其实已经考了很多年了,不过今年的确只复习了一个月(客观题)不到加十八天(主观题)...
这就对了嘛
十级监察官
发表于 2021-2-23 11:05:13
都这牛掰?
Vora
发表于 2021-6-11 15:23:49
法不法考的无所谓,主要是想听听你和你表姐的细节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61.png
zhannima
发表于 2021-6-11 16:15:49
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厚道,但。。。。挺想看你俩的经过和后续的,也有过和楼主相似的经历,但没楼主这么厉害!!
牛棒棒
发表于 2021-6-11 19:07:37
表姐真好啊!
韩远盛
发表于 2021-6-11 19:54:09
刘律重出江湖?还是被人翻了老账?
siriuseva1
发表于 2021-6-11 22:13:35
我一开始也以为是那位刘律师不甘于写离异少妇这类的文章开始迈向禁忌之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