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一个记忆行政法二审判决审判方法的小技巧
行政法二审针对一审判决有三大类处理方式,分别是原判正确、原判错误、裁定错误。其中第二类针对原判错误是重点,有4种小的处理方式:1撤销原判,直接改判;2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4驳回起诉。
我自制了一个方法可以快速掌握这几个二审审判方法,就是,可以给一审先行打分,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这里没有不及格,因为如果不及格,就可能涉嫌枉法裁判或者徇私舞弊,涉嫌刑法犯罪行为了,所以不讨论不及格的情形。
那么分数从高到低,可以相应对一审判决从轻到重进行“打脸”。
先说最好的,就是原判正确,100分,给儿子点个赞,就是维持原判。
第二好,90分。原判实体方面就没有问题,只是程序方面出错。一审作出实体判决后,二审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驳回起诉,打原告的脸。
第三,80分。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或直接发回重审。也可以算小瑕疵吧。
第四,70分的。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违法了法定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做!这属于过失了!
第五,60分。这就直接打一审法院的脸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使用法律错误。撤销原判,直接改判!
这个方法其实可以推广到民诉和刑诉?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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