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鹤2012 发表于 2022-4-11 12:09:57

还年轻,喜欢就行。不着急发财。等我通过法考,我就把你们几个都招至麾下,充分发挥你们的才能。

有一个梦 发表于 2022-5-3 20:02:20

加油,实习路上,共勉,相信自己可以克服一切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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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来到南京的第803-811天:律师行业很锻炼我,所以我很喜欢,除了工资目前只够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