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处
发表于 2011-9-23 21:45:12
楼主加油,即使生命会被碾成粉末,可我不屈的灵魂仍要骄傲地飞翔
尔雅
发表于 2011-9-23 22:10:42
读完我想哭,法律人真的很艰辛!
sos010021
发表于 2011-9-23 22:15:48
我与你恰恰相反,我觉得理科的东西有理可循、有据可依,客观存在,不可改变,只能发现。
而文科的东西往往受政治、思想、历史、人文的影响,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就像司法考试,还要设置异议专区一样。
我是迫不得已才选择了法学,相比人文科学,我更崇尚自然科学的伟大!!!!!
我爱你,你爱我的作用,永远比不上精子与卵子结合的作用大!!!!!
实话实说666
发表于 2011-9-24 01:03:01
人贵在于社会实践中不断的学习,而不是靠在学校里学的那点东西。
caonimeima
发表于 2011-9-24 10:05:13
顶你!!
didilook
发表于 2011-9-24 10:48:02
作为法学科班出生的我看完之后十分敬佩~~
thanatosfeng
发表于 2011-9-24 10:53:15
佩服 佩服
sars_8088
发表于 2011-9-24 12:04:39
说实话..我很佩服楼主..我就没有这份魄力..虽然我和楼主有一样的心情和志向.我是个胆小鬼...
lxywoshihuanhua
发表于 2011-9-24 14:09:19
有志者 事竟成!:lol
小鲁鲁
发表于 2011-9-24 14:28:38
愿楼主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