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 民法 » #1005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052#
王甲(男)和杨乙(女)均老年丧偶,考虑到与子女的关系问题,杨乙搬到王甲处居住,并未结婚。王甲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杨乙无房居住,便留下遗嘱:自己的房子由杨乙居住至死亡。后王甲死亡,杨乙的子女又搬来与杨乙共同居住该套住房。王甲的子女与杨乙的子女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杨乙对该套住房享有居住权
  • 王甲的子女对该套住房享有继承权
  • 杨乙的子女对该套住房享有居住权
  • 王甲的子女有权请求杨乙及其子女搬出该住房
  
本题有 4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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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7-18 17:31
居住权
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一般居住权可因遗嘱取得。
但居住权具有人身性(特定性,非指定人一律不可居住),不得转让于他人。
如果转让于他人,则丧失居住权
39 # shushu8888 发表于 2016-7-3 23:06
38 # feifeigagaga 发表于 2016-4-14 15:13
ghost12345 2015-5-28 11:43
物权法定只有b正确
37 # Carlo799 发表于 2016-1-1 21:40
但遗嘱具有人身性,不是遗嘱内容中的人不能享有遗嘱中的权利。
36 # Carlo799 发表于 2016-1-1 21:39
物权法定的内容是物权的类型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杨乙经遗嘱取得居住权,在有生之年均能居住。
35 # ghost12345 发表于 2015-5-28 11:43
物权法定只有b正确
34 # 香诺 发表于 2015-5-3 01:26
错误的吧,答案!
33 # zyh1987 发表于 2015-4-18 22:46
错题!!物权法定。
32 # maozixuan 发表于 2014-8-23 09:37
sundaocheng88 2014-6-11 08:52
钟老师的小保姆案例不就是这个?
答案略有出入吧?
网上查了真心有居住权
31 # sundaocheng88 发表于 2014-6-11 08:52
钟老师的小保姆案例不就是这个?
答案略有出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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