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 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 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 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问什么B项是错的???根据十六条不是说可以全体委托法定机构评估的吗??求大神指教
《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