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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1#
[04司考真题卷二第8题]:199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甲的行为属于:
  • 奸淫幼女罪
  • 强奸罪
  • 嫖宿幼女罪
  • 应受治安处罚的嫖娼行为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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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aw、holy 发表于 2017-4-14 13:54
答案解释都说改了,那答案还不改
3 # hjc3hao 发表于 2016-6-16 11:36
不满14岁几乎都是强奸罪。只有少数个例不是
刑法二百三十六条
2 # 13657047945 发表于 2016-5-24 20:38
嫖宿幼女罪已经被强奸罪代替
1 # pengcaiyan 发表于 2013-11-22 09:36
总结:1、与不满14周岁的“非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与不满14周岁的“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嫖宿幼女罪。
2、区分:奸淫幼女罪与嫖宿幼女罪的区别。(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已经取消,现统一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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