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248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2481#
[08司考真题卷二第4题]: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 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 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 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62
15
19
详细评论内容
14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7-17 11:21
pknow 2011年08月07日 23:03:45
不明白
常识:
1、连法院都不懂法,又怎么能责怪百姓甲??
2、司法考试进行普法,任重道远;
13 # 只要一次就通过 发表于 2011-9-9 20:36
同意
hongquanxuan 2009年06月23日 11:00:26
我保留此题的看法,法律的正确实施不是以个人甚至某部分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案中,...
12 # pknow 发表于 2011-8-7 23:03
不明白
11 # jiaoyigui 发表于 2011-3-17 17:54
往言 2009年05月05日 12:59:00
违法性认识不以胡锦涛主席更或者说哪天吴邦国委员长以全国人大之名给某人指示说,你...
10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1-1-2 11:01
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9 # pangxie_126 发表于 2010-9-6 16:06
好像是信赖保护原则吧
8 # 大力水手776 发表于 2010-6-23 10:15
无故意无过失
7 # isss 发表于 2010-6-10 14:41
好像违法性不要求具体认识
6 # sissi0813 发表于 2009-7-26 20:09
这是违法性的错误的回避可能性。就是只要缺乏违法性的认识具有“相当的理由”,行为人认为其行为被法律允许具有“可以接受的理由”,就应该认为行为人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不能以犯罪论处。1、对法的状况产生疑问时,信赖主管机关(不是非要是最高院,加入都是要最高院什么的话,不觉得很难执行吗?我想开个店难道也要像高院或者什么来请示吗?不觉得麻烦或者可笑吗?)的见解产生了违法性的错误时,属于不可避免的错误。2、知道要在法的特别规制领域进行活动时,没有努力收集相关法律情报的,属于可能避免的错误。3、知道行为侵害基本的个人,社会的法益时,即使具有违法性的错误也可以避免的,不排除责任。(例如三鹿婴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就是侵害了婴儿的生命法益,即使得到了上级的允许说是可以添加三聚氰胺,也是不能免除责任的)
5 # 秋刀鱼 发表于 2009-7-12 22:42
法院的书面答复不具有法律的权威,不知者无罪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甲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违法才向人民法院提出疑问,因此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