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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7#
[2008年真题]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 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 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 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 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本题有 1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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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lifeipingjian8 发表于 2015-7-19 16:28
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都正确
法官检查官不能有犯罪记录,律师不能有故意犯罪的记录!
14 # 轩小可 发表于 2012-9-18 09:22
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都正确
法官检查官不能有犯罪记录,律师不能有故意犯罪的记录!
13 # nancy1989 发表于 2012-9-5 15:02
公证员的年龄范围是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12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9-2 08:49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院长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不一定要常务副院长
11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8-19 19:46
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错)。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错)。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院长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不一定要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会议中,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可以列席并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下列案件或者议题,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一)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   
(二)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四)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

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10 # 淡定从容HY 发表于 2012-8-15 16:03
D项也没说这个事务所已设立三年了哈,就人数够也不能说明啥啊,D项不严谨.
9 # wanglin1943 发表于 2012-6-15 17:15
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ok
8 # heizhi 发表于 2011-9-10 19:17
1楼正确,B项之所以不选,是因为两个说法都不对。
7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6-24 22:07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院长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不一定要常务副院长。
6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6-24 21:49
[quote]绿漪点点 2010年09月02日 09:39:51
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任务是,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下列案件或者议题,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一)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   (二)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四)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

谢谢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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