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 国际私法 » #15007 题目内容及评论
15007#
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于2009年7月在内地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因买卖合同纠纷涉诉。一审判决被告香港甲公司向原告内地乙公司按合同给付款项。被告香港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予以维持。原告内地乙公司以双方买卖合同中有书面管辖条款为由,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的判决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判决书于2009年7月29日送达原告内地乙公司,则该判决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最后一日为
  • 2011年7月30日
  • 2011年8月14日
  • 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
  • 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两年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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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然然的苹果汁 发表于 2021-5-23 15:34
sker7815 2014-7-6 10:34
二审判决直接生效!
12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7-6 10:34
二审判决直接生效!
11 # nuoshao007 发表于 2013-6-29 07:38
二审判决直接生效
10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9-4 12:49
最高法关于内地和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的判决的安排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的程序,依据执行地法律的规定。本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前款规定的期间,内地判决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执行的,从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判决到内地申请执行的,从判决可强制执行之日起计算,该日为判决上注明的判决日期,判决对履行期间另有规定的,从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开始计算。

法律仅规定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生效时间。
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1、二审判决作出之日生效;
2、二审判决宣判之日生效;
3、二审判决送达之日生效。
9 # aiguozhepeter 发表于 2012-8-30 12:04
答案只有D项,因A项日期是判决送达的日期,而规定是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内(或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
8 # 皮皮猴55 发表于 2012-7-6 23:14
sunflower001 2010年08月11日 11:12:00
啊,二审判决直接生效
7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4-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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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4-1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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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吴世柱 发表于 2011-6-14 10:20
内地判决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执行的,从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判决到内地申请执行的,从判决可强制执行之日起计算,该日为判决上注明的判决日期,判决对履行期间另有规定的,从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开始计算。

4 # laborlawclub 发表于 2010-8-28 16:39
香港地区法院的判决里面会写明可强制执行之日,这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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