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 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 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 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