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
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 (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
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
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
社团法人,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因此,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
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
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
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 (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
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
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
社团法人,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因此,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
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
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
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 (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
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
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
社团法人,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因此,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
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
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
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 (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
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
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
社团法人,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因此,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
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
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
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 (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
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
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
社团法人,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因此,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
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
D选项,解析说的是经过元老院“或”皇帝的批准即可,不是“和”!说明“只需元老院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