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 法制史 » #1818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8181#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
  • 不顺父母去
  • 无子去
  • 恶疾去
  • 与更三年丧,去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500
19
32
详细评论内容
8 # 蓝枺 发表于 2018-12-7 15:20
й""
7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5 14:31
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三不去:与更三年丧、有所娶而无所归、先贫贱后富贵。
6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3-22 23:08
“七出” 包括“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与更三年丧;有所娶而无所归;先贫贱后富贵;三项属于三不去
5 # kbs5 发表于 2014-3-5 03:45
七出,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5 09:26
七出” 包括“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3 # zouyinhui 发表于 2011-8-29 22:12
太过于简单的题目最好不要出了。这些可以说是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功。
2 # fengzikai 发表于 2011-6-15 10:47
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 ;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
1 # 右半边翅膀 发表于 2011-5-20 20:42
与更三年丧;有所娶而无所归;先贫贱后富贵;三项属于三不去,故选择第四项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