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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张三2008年15周岁,其6岁时随父母移居甲国并定居(甲国法律规定14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008年3月张三在甲国将自己价值五万元的苹果电脑卖给另一个赴甲国旅游的中国人李四,2008年9月张三随父亲回中国探亲期间又将该苹果电脑以同样价格从李四处买回,后因张三未付清价款,李四在中国法院起诉张三。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法院做出的认定正确的是:
  • 张三在甲国将电脑卖给李四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
  • 张三在甲国将电脑卖给李四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 张三在国内与李四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待定
  • 张三在国内与李四买卖电脑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因为张三定居外国,他的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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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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