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故意犯罪形态 » 刑法 » #2131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31#
李某欲谋害其妻,某日,误将白糖当砒霜,投放在其妻的碗中,其妻食后安然无事,李的行为属于什么?
  • 属于意外事件
  • 不构成犯罪
  • 不能犯未遂
  • 能犯未遂
  
本题有 21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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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享受逆风 发表于 2021-3-31 22:01
客观上没有危害行为,法益方面无侵害可能性。不能犯,无罪。
216 # dingnig 发表于 2020-2-29 22:12
答案未更新,差评,应该不构成犯罪
215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9-7-10 21:15
按结果无价值观点:不构成犯罪,无法益侵犯可能。司法考试观点。此题答案过时。
214 # 法学初手 发表于 2018-6-23 19:18
312955861 2017-4-9 23:02
题目只是问属于什么行为,那么构成不能犯未遂没错,只是做无罪处理,并没有错。
未遂就是未遂,无罪就是无罪,这两个不能混淆的,按照结果无价值,这种情形是不构成犯罪的,根本不讨论未遂的问题。否则,只要纳入到未遂的范围,那就有可能对其实行处罚了,这还属于无罪么。
213 # 312955861 发表于 2017-4-9 23:02
题目只是问属于什么行为,那么构成不能犯未遂没错,只是做无罪处理,并没有错。
212 # 律者枫叶 发表于 2017-3-23 01:11
211 # qdbylkzy 发表于 2017-2-14 15:09
应该分观点而论,改题不能与时俱进,差评
210 # haoranwy 发表于 2016-7-23 15:56
按结果无价值观点:不构成犯罪,无法益侵犯可能。司法考试观点。
209 # haoranwy 发表于 2016-7-15 12:49
听刘大帝的,没有造成法益侵犯,不构成犯罪。
208 # llsha666 发表于 2016-5-3 17:11
[quote]奋斗的瓶子酱 2015-3-11 09:00
[引用]
按行为无价值观点:杀人未遂,
按结果无价值观点:不构成犯罪,无法益侵犯...[/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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