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乙、丙对楼房形成区分所有,乙有权出卖其居住的第二层
- 甲、乙、丙对楼房形成按份共有,乙有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甲、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 甲、乙、丙对楼房形成按份共有,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 甲、乙、丙对楼房形成共同共有,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2、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自由处分。但是,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对按份共有物的整体进行处分时,须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只讲比例不讲人数)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的,为无权处分。
3、按份共有人按照其抽象的份额享有或者承担。按份共有人的份额抽象地及于共有物的整体,并不具体于共有物的部分。
。①如果甲、乙、丙约定房屋盖好后三人分别取得一至三层的所有权,则甲、乙、丙形成建筑物区分所有。但三人明确约定房屋为共有,不能认定为区分所有,故A选项错误。②《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当焦黄的鸭皮淋上黑红的卤汁,整个皮层油脂鲜香、肉质酥脆不腻,冷热皆宜,老少爽口。斩好的鸭肉用来配秘制的卤汁,鸭骨则留下来煲汤,再往锅里扔一把粉丝、放几根青菜,酒足饭饱之际,正好借着煮到泛白的鸭汤来润口醒神。到这里,一顿南京人的家常晚餐才算真正完美收官。
烤鸭发源于南京、发展于北京、变异于四川,直到在广东,才真正完成了近现代烤鸭工艺的集大成。由广东烤鸭开创的明火暗炉烤,投量大,出货率高,几乎影响了目前各地烤鸭的工艺制作流程。
如果说北京烤鸭是近代烤鸭工艺之母,那么广东烤鸭就是现代烤鸭工艺之父。从南京烤鸭、北京烤鸭、成都烤鸭再到广东烤鸭的变迁史,可以简单概括为一只烤鸭是如何从香辣进化到五香的。
成都人对于烤鸭的创新吃法只能算是自我欺骗式的小打小闹,广东人就不一样了,他们能把任何别人的食物都同化为具有本地特色的美食单品。在编写美食函授教材的路上,广东人始终保持着引领者的地位不曾动摇。
在鸭皮上色的环节,也不再使用单一的糖浆,而是大胆地加入了大红浙醋、白醋及玫瑰露酒等加以辅佐。烤鸭的颜色也从焦黄变为赤红,味道也从香辣变成了广东人能接受的五香口味。
这样烤出来的鸭子,皮干而肉不干,整个鸭色泽均匀,外皮干香酥脆的同时,内里又鲜嫩多汁,保留了广东人吃什么都要沾点汤的饮食特色。
在其他城市,烤鸭只是作为单品大卖。只有在广东,衍生出了一整个烧味系列,叉烧、烧鸭、烧鹅、烧肉……只要是肉,就没有什么是不能被广东人拿来烧的。
广东烤鸭最为难得的是,它打造了一个以“烧味”为中心的饮食文化圈。既可上厅堂食,又能下单外卖。当你想不到要吃什么的时候,就来份烧鸭叉烧外卖吧。
任何外卖都有可能背叛你,只有广东烧味不会。它就像亚瑟王的第一骑士兰斯洛特,发挥永远稳定、标准、完美、无可挑剔,仿佛工业生产流水线上最后一道人文的光晕,在任何一个午后或深夜,为抚慰你的灵魂和胃,时刻准备着。
吃北京烤鸭,从选鸭开始,仿佛就自带一股老北京的排面,没吃个千八百的就甭想下桌。但南京鸭就不一样了,走外卖的、走摊档的、走实体店的,什么都有。
得闲的时候,下班路上人手拎着一个片好了的烤鸭打包盒。一到饭点,大街小巷全是鸭香。不拘什么档次什么店,南京鸭都贯彻了一种作风,接地气。
如果说北京烤鸭是美食外交的最后排面,那么南京烤鸭则是在一览众山小后的人民选择。
三人按份共有房屋,这里指的是按份共有房屋的整体。而不是指他们各自所居住的每一层...
2、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自由处分。但是,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对按份共有物的整体进行处分时,须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只讲比例不讲人数)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的,为无权处分。
3、按份共有人按照其抽象的份额享有或者承担。按份共有人的份额抽象地及于共有物的整体,并不具体于共有物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