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30327 题目内容及评论
30327#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 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 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 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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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20 10:50
本题考核票据无因性、票据的伪造。
选项A正确。依据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原理和《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B正确。依据《票据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即被伪造的签章在票据上无效,因此被伪造签章的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C错误。依据《票据法》第14条第1款第2句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
选项D正确。依据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原理和《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为保护票据交易安全,保护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第三人,对王某非法伪造票据,背书转让的行为,丙系善意而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可参照适用善意取得规则,丙依法享有票据权利。
1 # wanglun135 发表于 2017-5-4 20:46
本题解释:
本题考核票据无因性、票据的伪造。 选项A正确。依据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原理和《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B正确。依据《票据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即被伪造的签章在票据上无效,因此被伪造签章的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选项C错误。依据《票据法》第14条第1款第2句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 选项D正确。依据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原理和《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为保护票据交易安全,保护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第三人,对王某非法伪造票据,背书转让的行为,丙系善意而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可参照适用善意取得规则,丙依法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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