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
- 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
- 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
- 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
- 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
- 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
- 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
- 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