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选了A、D,“公正”、“清正”的“正”界限不是很清,兼任企业法律顾问有经济利益,“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利用社会关系的说情” 同样有利益啊。古人常说包拯“为官清正廉洁”不畏权贵说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0月18日发布,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
司法效率:第十九条 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
清正廉洁:第二十八条 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