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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设二审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张小丽的精神病治愈,她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准备申请再审,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她的何种请求法院不得再审?
  • 请求撤销离婚判决
  • 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 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
  
本题有 5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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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zuigaojian 发表于 2018-5-10 23:07
关于不得申请再审的几种情况:1、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是只是身份关系不可再审,其他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可申请再审。2、对于按照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其中特殊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宣告失踪、死亡案、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案、无主财产认定案。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检察院可抗诉、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
答案A请求撤销离婚判决,属于不可申请再审的行为。因为涉及身份关系。
答案B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申请再审。
答案C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所有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财产没有经过审理,须另行起诉。
答案D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马雨霞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可撤销。错误。
55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8-22 17:16
关于不得申请再审的几种情况:1、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是只是身份关系不可再审,其他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可申请再审。2、对于按照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其中特殊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宣告失踪、死亡案、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案、无主财产认定案。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检察院可抗诉、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
答案A请求撤销离婚判决,属于不可申请再审的行为。因为涉及身份关系。
答案B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申请再审。
答案C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所有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财产没有经过审理,须另行起诉。
答案D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马雨霞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可撤销。错误。
54 # wtyxxtyx 发表于 2017-4-15 14:18
花香四溢 2016-11-10 23:36
司法中二审法院不可直接改判一审的离婚判决,还有既然有二审程序说明一审判决不准离...
有二审程序不一定说明一审判决不准离,一审判决离婚但对财产分配和抚养权归属不服的也可以上诉啊
53 # 花香四溢 发表于 2016-11-10 23:36
司法中二审法院不可直接改判一审的离婚判决,还有既然有二审程序说明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才能上诉啊,假设二审程序判决生效二个月后,不是暗示二审法院维持一审不准离婚的判决吗?何来的撤销离婚判决?
52 # abc0123456789 发表于 2016-10-30 15:44
关于不得申请再审的几种情况:1、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是只是身份关系不可再审,其他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可申请再审。2、对于按照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其中特殊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宣告失踪、死亡案、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案、无主财产认定案。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检察院可抗诉、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
答案A请求撤销离婚判决,属于不可申请再审的行为。因为涉及身份关系。
答案B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申请再审。
答案C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所有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财产没有经过审理,须另行起诉。
答案D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马雨霞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可撤销。错误。
51 # yanjunloo 发表于 2016-2-13 19:23
关于不得申请再审的几种情况:1、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是只是身份关系不可再审,其他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可申请再审。2、对于按照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其中特殊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宣告失踪、死亡案、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案、无主财产认定案。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检察院可抗诉、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
答案A请求撤销离婚判决,属于不可申请再审的行为。因为涉及身份关系。
答案B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申请再审。
答案C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所有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财产没有经过审理,须另行起诉。
答案D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马雨霞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可撤销。错误。
50 # 平平学 发表于 2015-11-17 08:49
关于不得申请再审的几种情况:1、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离婚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是只是身份关系不可再审,其他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可申请再审。2、对于按照特殊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其中特殊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宣告失踪、死亡案、认定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案、无主财产认定案。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可申请再审。但检察院可抗诉、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再审。
答案A请求撤销离婚判决,属于不可申请再审的行为。因为涉及身份关系。
答案B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申请再审。
答案C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所有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财产没有经过审理,须另行起诉。
答案D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马雨霞的代理属于法定代理,不可撤销。错误。
49 # chenwanbei 发表于 2014-8-29 20:48
判决离婚 特别程序 公督 不再审
48 # dgsuwei 发表于 2014-8-27 22:35
dgsuwei <span title="2014-8-27 22:33">1&nbsp;分钟前</span>
D项,马雨霞的代理权来源于法定,张小丽以自己不同意代理为由,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同时,其请求为撤销一、二审判决,当中包含了离婚的身份判决,也不能支持
47 # dgsuwei 发表于 2014-8-27 22:33
D项,马雨霞的代理权来源于法定,张小丽以自己不同意代理为由,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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