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九章 督促程序 » 民诉与仲裁 » #5770 题目内容及评论
5770#
甲实业公司拖欠乙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乙电脑公司经多次催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今,甲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5.8万元,另外1.2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 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 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 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 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更改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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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政人在外 发表于 2014-8-2 09:46
但这个书面异议应该是实体意义,法院会审查的啊。书面的又不一定都通过。
7 # tachtuo 发表于 2014-6-2 09:56
粗心 没看到书面了
6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1 22:53
新民诉217条 ,对异议要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了,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动生效。
5 # 王海燕 发表于 2013-7-5 17:32
对异议的内容必须是实体上的拒绝,比如债权人说债务人说我不欠你钱,这是实体上的拒绝,而不是我是欠你钱但是我不现在还不了等等这不是实体上的拒绝。
另外新民诉217条 ,对异议要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了,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动生效。
4 # duanhan 发表于 2013-5-17 13:40
这个答案应该改了吧。新民诉217条。债务人提出异议后,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而且改审查时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
3 # liqinchuan1984 发表于 2012-7-24 13:54
第一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修改后的是194条
2 # mashuningo 发表于 2012-7-13 16:53
书面异议必须是实体上的拒绝,题目中债务人提出的对数额意见并不能构成实体上的拒绝,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所以A不对啊
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5 05:41
。《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个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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