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背书转让
2、汇票、本票、支票,记名股票,可转让的提单(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
3、原因是:被盗、遗失、灭失
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六十日。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可背书转让
2、汇票、本票、支票,记名股票,可转让的提单(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
3、原因是:被盗、遗失、灭失
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六十日。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另还有记名股票(公司法上的规定)与可转让的提单(海事特别程序法上的规定)。
第195条第2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第194条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