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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乙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后乙公司又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面答复
  • 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 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 某菜市场为挂靠某行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某市某区工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发出通知,称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工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50户工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有 16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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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0 20:31
通知可诉,
15 # 爱生活爱宇哥 发表于 2015-4-18 21:24
通知可诉吗?
14 # lu21315 发表于 2014-8-11 15:32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可诉
13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2-11 15:07
A:被拒绝后马上去找法院诉讼,否则法院不再管。
12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5-27 20:21
一事不在理
重复处理行为是指以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或者申诉,对原有的生效行政行为作出的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决定。
重复处理行为实质上是对原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的简单重复,并没有新形成事实或者权利义务状态
11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5-6 20:34
原来重复处理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根据公民的申请,二是根据公民的申诉。行政机关作出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决定,再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知,如果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不能向原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它作出了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行为,法院都不管;也不能过了复议或诉讼时效,否则只胜申诉一条路了!
10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5-6 20:27
A题,我怎么看不出是申诉呢?我认为是申请复议行为,并没有显示已超过了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啊。
9 # oak_spring 发表于 2013-4-28 11:47
zhumingxi 2013年03月14日 20:40:59
就是啊 说好的通知不可诉啊。
zz1988 2012年09月13日 16:04:32
我也觉得不可诉,只是阶段性行为,
ministrel 2012年04月26日 21:06:10
通知?可诉吗?
通知只是形式,要看其内容有没有实质性地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或权益等。

我是多选了C项,A公司都自愿放弃股权并退出了,B公司再恢复股东地位有何不可?请高手指教。
8 # zhumingxi 发表于 2013-3-14 20:40
就是啊 说好的通知不可诉啊。
zz1988 2012年09月13日 16:04:32
我也觉得不可诉,只是阶段性行为,
ministrel 2012年04月26日 21:06:10
通知?可诉吗?
7 # zz1988 发表于 2012-9-13 16:04
我也觉得不可诉,只是阶段性行为,
ministrel 2012年04月26日 21:06:10
通知?可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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