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只有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才成为犯罪主体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4、具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内无固定居所且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可以成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主体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常常采取的是劝说、引诱、胁迫或其它方法,目的在于使中国公民加入境外的某一黑社会组织。 3、犯罪主体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也可以是中国人,且为黑社会组织的成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只有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才成为犯罪主体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4、具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内无固定居所且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可以成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主体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只有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才成为犯罪主体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4、具有中国国籍,但在国内无固定居所且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可以成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主体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