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 民法 » #8328 题目内容及评论
8328#
甲在某风景区兴建别墅,与其邻居乙约定,乙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半年后,乙将其房屋出售给丙,丙欲拆除旧房,兴建大厦。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乙提出异议,要求丙停工
  • 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丙提出异议,要求丙停工
  • 甲得与丙协商停工事宜
  • 甲可依据债权协议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本题有 1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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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法鑫的信仰 发表于 2016-3-23 16:40
这个协议成立的是地役权,属物权协议而非债权协议。
109 # 15229320732 发表于 2016-2-29 12:19
Ч
108 # 13646198112 发表于 2016-2-26 16:50
2012春儿 2015-12-4 17:27
这道题 有2个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 和 债权法律关系,即 地役权这一物权法律关系 ...
107 # 2012春儿 发表于 2015-12-4 17:27
这道题 有2个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 和 债权法律关系,即 地役权这一物权法律关系 和 合同(约定)这一债权法律关系。
先说债权
1.债权具有相对性;
2.甲丙间没有约定,所以丙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甲乙间仅约定了“乙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所以只要乙没建房,乙就没有违约行为,没违约行为也就没违约责任。

再看物权
地役权的物权变动适用登记对抗,即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只要在甲乙两人间,不用登记公示,甲就可以对乙所有的土地享有地役权,乙的土地就是供役地。但是毕竟物权变动的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甲不同乙办理登记,那甲就要承担风险,该风险就是“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非经登记的供役地转让的,受让人不承担地役权义务。

综上所述,不管从债权的角度或是从物权的角度,甲最后只能跟丙进行协商,因为在法律上,甲对丙既不享有债权请求权也不享有物权请求权。
106 # ChinYau 发表于 2015-7-29 15:56
fatanstic 2015-6-29 09:39
解析错了,答案无误。
这个协议成立的是地役权,属物权协议而非债权协议。ABD项都错...
105 # fatanstic 发表于 2015-6-29 09:39
解析错了,答案无误。
这个协议成立的是地役权,属物权协议而非债权协议。ABD项都错...
104 # 小癞子o_0叶 发表于 2015-6-20 15:39
那甲要如何避免?
103 # 梦回大唐勇 发表于 2015-6-19 11:41
解析不对答案对,应该是地役权。
102 # Capriccio_DML 发表于 2015-5-24 20:48
dgsuwei 2014-7-28 23:30
解析错了,答案无误。
这个协议成立的是地役权,属物权协议而非债权协议。ABD项都错...
101 # 风宸逸 发表于 2015-5-23 11:29
该题甲与乙签订的协议是属于物权。物权中的地役权。关于地役权的签订不光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对第三同样有约束力。所以该题解释有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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