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章 专利权 » 民法 » #9092 题目内容及评论
9092#
下列有关专利申请和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有。
  • 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王某欲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美国申请专利,王某应首先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
  • 服装设计师李某向专利局申请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上寄出的邮戳日为1995年8月1日,专利局收到文件的日期为1995年8月6日,获得专利后,李某的该项专利保护期至2005年8月6日
  
本题有 20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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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liangjiacui123 发表于 2015-8-8 17:15
sker7815 2014-3-30 18:58
新法: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先“保密审查”,后委托相关公司(非国务院指定公司)办理...
1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3-30 18:58
新法: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先“保密审查”,后委托相关公司(非国务院指定公司)办理即可。

所以此题无答案。
18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5-4 07:36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只需履行登记手续,无需经过批准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17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1 21:24
旧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新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可知AB错,新法没有规定一定要批准,只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实施细则第八条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可知可以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C项错。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可知D错。
根据新法,没有答案。



16 # FALL敏 发表于 2012-8-15 15:12
D的解释是错误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优先权日不能作为起算日。
15 # 浪无痕 发表于 2012-8-5 12:40
AB均不对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里讲的“中国单位”,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A错
可知: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只需履行登记手续,无需经过批准。B错

根据第八条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C错 无需先向中国申请专利
D错
本题无正确答案
14 # 高雨 发表于 2012-6-20 19:48
说的真好,鼓掌。
吹进心里的风 2012年03月09日 16:22:38
第四十二条起算日期是均自申请日起算。
吹进心里的风 2012年03月09日 16:19:45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
1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4 21:01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里讲的“中国单位”,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

可知: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只需履行登记手续,无需经过批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根据第八条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以保密性审查为申请的前置程序。而不是以向中国申请专利为前置程序。
当然,向中国申请专利视为同时提出保密性审查。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起算日期是均自申请日起算。

以寄出日期为申请日,其实用新型保护期至2005年8月1日
12 # 吹进心里的风 发表于 2012-3-9 16:22
第四十二条起算日期是均自申请日起算。
吹进心里的风 2012年03月09日 16:19:45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
11 # 吹进心里的风 发表于 2012-3-9 16:19
根据新《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里讲的“中国单位”,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
可知: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只需履行登记手续,无需经过批准。
根据第八条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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