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扣留
- 查封
- 扣押
- 变卖
-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
-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判决书
- 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 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 划拨
- 查封
- 扣押
- 司法建议
-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侵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被侵权人可以申请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
- 侵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侵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被侵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
-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80日
- 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80日
- 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
- 作为原告的公民的所在单位
-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
- 与被告同级的行政监察机关
- 与被告同级的人事机关
- 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 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 追索罚款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 申请人撤销申请
- 申请人死亡
- 起诉期限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 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 延长的期限是将因法定事由而耽误的期限补足
- 延长的期限应是重新计算的期限
- 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 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60日内
- 自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