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物权概述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姜某不能善意取得该车。
- 邓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 陈某善意取得该抵押权。
- 黄某将借款清偿后,可以以自己为善意第三人、邓某未办理登记、车仍归自己所有为由,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 陈某不能主张自己为善意第三人,实现其抵押权。
- 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能设立。
- 抵押合同有效,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抵押权能被银行通过抵押登记而善意取得。
- 无论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只要乙公司同意,银行即可经登记取得抵押权。
- 如果甲乙之间协议解除合同,那么预告登记失效。
- 可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 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收回纯碱
- 要求乙公司将纯碱提存
- 无权对乙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 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
- 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 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 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 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 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 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 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 抛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一般不需要权利人向特定人为意思表示,只需抛弃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生抛弃的效力
- 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
- 如果物权的抛弃会妨害他人的权利,则物权人不得任意抛弃其权利
- 抛弃须按照适当的方式进行,否则不生抛弃的效力
- 乙有权要求丙将该画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 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 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乙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 乙欲侵占该房子,甲制止乙侵占的行为
- 甲自己居住该房子的行为
- 甲拆除自己房子的行为
- 甲出卖该房子请求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 李某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的权利
- 刘某对自己的承包地享有的权利
- 张某对与王某签订合同享有的请求王某支付价款的权利
- 谢某对自己出资设立的公司享有的权利
- 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订租赁合同
-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